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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2023282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

  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核准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 (一期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 赣市发改生态字〔2023〕307号、赣市行审证(1)字〔2022〕114号

  本项目为经开区污水管道完善工程,主要针对现状西城区组团分流制区域的宝福路、金岭中路、迎宾大道、华鑫路、华坚路、华裕路、金岭西路、赣丰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谷雨路、车头路、金星路、金坪路等现状道路下没有污水管道的区域补充完善污水管道,同时为两侧地块预留地块支管,将地块与上游相交道路污水管纳入城市污水排水体系。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网共计约18481 米,包含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本人,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市政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2名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其他具体内容、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市政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2名专职安全员)未在单位或项目任职(兼职)。 3、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5500万元(含)以上市政污水管网工程。 4、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2名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7、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企业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投标人在我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0、投标人6个月内无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 1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12、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邮箱:。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举报电线、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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